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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2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浙江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日前已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主动设计项目。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省科技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59个项目(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5个、农业农村领域37个、社会发展领域54个、国际合作领域1个、军民融合领域12个。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按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主动设计项目。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申报和参与企业均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与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并承担相应的自筹经费。涉农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门槛。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的申报单位;

2.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3.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5.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6.经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10.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限额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由校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我校2019年限额申报数量为14项。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我校项目负责人可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8日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二)提交材料,进行校内评审。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完成后,有关单位统一向科技处提交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由所在单位盖章,附件3)。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高翔老师邮箱:gaoxiang@nbu.edu.cn。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下午4点。

(三)推荐上报。校科技处根据评审结果,择优上报项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项目申报资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院所专项中的条件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3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关于项目申请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即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开展研发创新的科研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项目负责人要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系统中选择“国际合作项目”,同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并请通过系统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二份。

(五)关于军民融合项目。军民融合项目要求面向军方需求突破关键技术,立足浙江产业转型加强转化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1.围绕“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三个方向的重大需求和先进技术,重点解决军民融合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凝练形成标杆型、引领型的重大项目。

2.申报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中含有军工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军工四证”;

(3)提供技术来源于军用技术和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军转民”项目);

(4)提供军方需求证明材料(“民参军”项目)。

要求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上述材料。

3.鼓励军工发明专利转化应用到民用领域,或将民用发明专利应用于军工领域。

(六)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须由企业牵头,且项目实施后能够形成批量生产销售。申报企业须对所依托的专利技术具有合法使用权,且距专利权法定期限到期不少于5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无权属、侵权等纠纷。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附件2)、经费预算书(附件2)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省科技厅将对我校在填报期内上报的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对于在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发现问题的可以退回修改,否则不予退改。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五、咨询和联系:

校科技处:安中楼506室,赵映儿、高翔,电话:889126、889158 ,手机:678280、626355

省科技厅:

计财处(综合业务): 吕品义 87054109

高新处(工业领域项目):杨陈华 87054142

农村处(农业领域项目、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

邵 晖 87055372

社发处(社发领域项目):叶 琳 87056405

成果处(军民融合项目):程 佳 87055829

合作处(国际合作项目):洪晨鸣 87055837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7房间

联系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

联系人:都康飞 张慧

附件:1.2019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主动设计申报指南.doc

附件:2.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表.doc

附件:3.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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