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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第一次2017年度学校科技类高级别论著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科技工作经费奖励与资助办法》(宁大政﹝2015﹞1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第一次高级别论文进行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障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高级别论著奖励分两次进行。本次奖励范围为2017年论文工作量计算数据中2017年1—11月期间发表并符合奖励要求的论著(详见附件1),因2017年度SCI收录论文的分区数据要在11月份才公布,本次SCI收录论文统一先按4区标准给予奖励,待年底第二次奖励时再按具体分区给予补差奖励。2017年12月发表的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奖励,安排在第二次奖励进行。

2、期刊中论文简报、摘要,会议报道,科技、产品信息,译文,讲座,补白等均不作学术论文对待,不属于奖励范围;同一论文重复被收录、同一成果重复被采纳等,学校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在中、英文版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只奖励一次;补差奖励论文按原期刊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文件给予补差奖励。

3、本次高级别论著奖励由各学院统筹发放;机关部门人员的奖励由人事处统筹发放。

4.请各单位认真核对附件清单中相关论著名称、作者、发表时间、收录、标注等内容,如有误或不完整,请及时反馈,并于3月30日前将完整的附件汇总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至科技处。

科技处联系人:徐志标 电话:87609127 E-mail:xuzhibiao@nbu.edu.cn

论文奖励清单-高研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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