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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宁波市重大科技需求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2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17〕3号)精神和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要求,为科学编制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凝练重点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研究部署未来五年重大专项任务,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重大科技需求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本次重大技术需求征集,围绕13个重大科技专项,包括《宁波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明确的12个重大科技专项(高端精细化工、新型磁性材料与器件、高性能金属材料、海洋工程材料与装备、先进碳材料、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芯片及基础软件、智能信息设施及产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和第三代半导体专项,重点突出支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和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技术引领。项目具备较强创新性,技术水平需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优势,或在所属领域居于同行业领先地位,能够突破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

(二)注重成果转化。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或产业化基础,鼓励国内外重大先进成熟技术成果在我市的落地转化,产业化前景明确,项目在实施期结束时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作用明显。

(三)坚持开放创新。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市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甬工作,有效利用外部创新资源。

(四)突出市县(区、市)联动。各重大专项将安排一批市县合作项目,请各区县市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提出未来五年要着力攻克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作为市县联动项目的主要依据。

三、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征集的项目将作为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

(二)提炼出技术问题和需求后,请填写《宁波市重大技术问题和需求建议表》(见附件),前期已经征集过的专项可以进一步补充。

(三)征集项目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同意后,通过“宁波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提交,再由学校审核推荐,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项目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前。

四、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技局 曹伟国 电话:89187178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吕宏校 电话:27877183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电话:678280 邮箱:zhaoyinger@nbu.edu.cn

附件:宁波市重大技术问题和需求建议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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