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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浙江省专利奖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9     作者: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知发发〔2017〕18号通知, 2017年度浙江省专利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浙江省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优秀奖两个等次,授奖总数不超过45项。省专利金奖授奖数不超过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项),省专利优秀奖授奖数不超过30项。

二、评奖对象和评价标准

(一)评奖对象

浙江省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一件专利为一个申报项目。申报的专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

3、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省技术发明奖或省专利奖。

(二)评奖标准

除基本条件外,根据《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附件1),省专利金奖、优秀奖获奖评价内容分别为: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技术先进性、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2、外观设计专利评价内容包括:专利文本质量、设计水平、运用效益、管理保护水平。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1、学校负责专利权人为“宁波大学”的申报项目的推荐、汇总和上报工作,根据指标限额择优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2、同一专业领域的2名“两院”院士或省特级专家推荐,专家推荐数量不受指标限制(仅限发明专利),每位院士或省特级专家当年仅限推荐1次。

3、相同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申请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教师根据评奖的条件和要求,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中的“技术领域”是评审分组的重要依据之一,填报时请谨慎选择最相近的技术领域。

3、推荐函、公示文件、专利证书、申报书相关模块及经济效益等相关附件使用PDF格式文件(带签章),以附件形式上传。

4、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报时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

(二)纸件材料报送

提供评选材料纸质件(含申报书及附件,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盖章)一式三份。内容包括:

1、推荐函/推荐意见(附件2),应包含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

2、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或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专利证书及授权文本(或经无效程序重新确权后的专利文本)、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

4、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应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

5、推荐公示文件。

五、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 即日起7月17日前,申报人登陆申报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材料,生成一份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同时提交一份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推荐意见。

2、 7月17日——7月24日,学校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校内统一公示,申报人上传相关附件,学校形审并反馈修改意见,修改后正式完成推荐(学校审核推荐后从系统下载的申报书带有水印)。

3、 7月25日——7月27日,提交纸质材料(注意申报书必须带有水印)。

浙江省专利奖评选办法.doc

推荐函推荐意见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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