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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8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强制结算,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事宜,结合学校实际,我处决定本学期起每个月集中办理一次工商银行公务卡申请业务,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计财处正常受理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公务卡申请业务(根据银行规定,研究生不允许办理公务卡)。公务卡申请的信用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超过5万元的须向计财处单独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计财处统一向银行申报。

公务卡办卡程序:各单位、部门的财务秘书到计财处(安中大楼211-2室)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并组织申请人填写公务卡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计财处(汇总表发电子邮件至shaojun@nbu.edu.cn),由计财处汇总后统一向银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时,根据银监会2011年第2号《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4款申请人确认栏应当载明以下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后签名:“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同时建议抄录“本人要求开通工银信使”,开通工银信使免费,可在使用公务卡时提供短信提醒。

公务卡集中办理截止日期为每月15日。

联系人:邵骏 联系电话:888205 短号:668678

宁波大学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在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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